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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DA公布创新药试点计划细则

release time:2018.11.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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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FDA再授权法案(FDA Reauthorization Act,FDARA)的一部分,处方药使用者费用法案第6次迭代(PDUFA VI)强调了促进和推动使用复杂适应性、贝叶斯(Bayesian)和其他新型临床试验设计的目标。日前,美国FDA宣布了一项试点会议计划,该计划为申请者提供了与机构工作人员会面的机会,讨论将复杂创新试验设计(CID)方法应用于医疗产品的开发中。在该试点计划下的会议,将由FDA药品评估与研究中心(CDER)或生物制品评估与研究中心(CBER)于2018至2022财年举行。该试点会议计划符合FDA在PDUFA VI下的承诺。对于获准参与会议的申请者,FDA将为申请者和CDER/CBER举行两次会议,为医疗产品开发者和FDA提供机会,以讨论CID的监管方法。为了促进该领域的创新,通过该试点会议计划开发的试验设计,可以由FDA在指南或公共研讨会中作为案例分析提出,包括尚未经FDA批准的药物的试验设计。

 

背景:

FDA承诺为高度创新的试验设计进行试点计划,其中分析得出的性质(例如type I error)也许不可行,而模拟对于确定试验操作特性是必不可少的。机构还承诺会发布联邦登记公告(Federal Register Notice),来宣布试点计划、澄清试点计划资格、描述提案的提交和筛选过程。

 

FDA目前正在宣布这一试点会议计划,以满足上述承诺。该试点计划早期会议讨论的目标,是就如何在特定药物开发计划中使用拟议的CID方法提供建议,并通过允许FDA公开展示该试点计划的试验设计来促进创新,包括那些尚未获得FDA批准的药物的试验设计。FDA承诺,每个财年季度可接受最多2次会议请求。

 

会议请求可以滚动提交,但只有在季度截止日期前(即每财年季度的最后一天,12月31日、3月31日、6月30日和9月30日)收到的请求,才会在下一季度进行考虑。在季度截止日期后的45天内,FDA将审核提交的内容,每季度选出最多4个会议请求——2个主要、2个候补,来进行披露讨论(disclosure discussions),并通知申请者其状态。如果FDA和被选为主要会议请求的申请者无法就公开披露要素达成协议,则机构将继续提交候补会议请求。当披露讨论完成后,FDA每季度将举行最多2次会议。

 

获准的会议将在约120天内对同一CID及医疗产品进行初次会议和后续会议,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提议的CID适合于监管决策。同样地,没有获准成为试点会议计划一部分的,也并不意味着提议的CID不适合于监管决策。没有参与试点计划的申请者可以通过现有渠道(例如Type C meeting requests、Critical Path Innovation Meetings),寻求与机构在其临床开发计划上进行互动。

 

资格及筛选:

参与CID试点会议计划的资格包括:

·         申请者必须在CID提案中包含医疗产品的pre-IND或IND编号,以便在试点计划申请中实施CID。

·         拟议的CID旨在为支持医疗产品的监管批准提供有效性的实质性证据。

·         该试验不是首次人类研究,并且有足够的临床信息可用于告知拟议的CID。

·         申请者和FDA能够就试验设计信息达成协议,以便公开披露。

 

FDA欢迎任何符合上述资格的CID提交会议请求。但考虑到机构希望每季度最多批准2个会议请求,目前会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筛选:

 

·         试验设计的创新特性,特别是如果该创新具有优于替代方法的优势。初步优先考虑试验设计,其中分析得出的性质(例如type I error)也许不可行,而模拟对于确定试验操作特性是必不可少的。

·         治疗需要,即用于没有治疗选择或治疗选择有限的疾病领域。

 

程序及提交:

CID试点会议计划将由以下机构共同管理:

·         CDER:CDER转化科学办公室(Office of Translational Sciences)的生物统计办公室(Office of Biostatistics),是CDER产品的联系点。

·         CBER:CBER生物统计学及流行病学办公室(Office of Biostatistics and Epidemiology),是CBER产品的联系点。

 

会议请求应以电子方式提交给相关申请(例如preIND、IND),主题为“CID Pilot Program Meeting Request for CDER”(CDER申请)或“CID Pilot Program Meeting Request for CBER”。 有关以电子格式提交监管文件的信息,请访问:

 

会议请求的内容应包含以下信息(不超过25页):

1.    产品名称。

2.    申请号。

3.    拟议的产品开发适应症。

4.    背景部分包括研发计划简介和产品研发状态。

5.    试验目标。

6.    选择拟议CID的简要理由。

7.    研究设计描述,包括治疗组研究方案、随机化策略和终点。

8.    统计分析计划的主要特征,包括但不限于分析、模型、人口分析、缺失数据处理方法和决策标准。

9.    模拟计划,包括将用于模拟场景的参数配置集,以及设计操作特性的初步评估和讨论。

10. 申请者认为不可披露的研究设计要素,以及排除的理由。

11. 与机构讨论关于适用药物开发计划的具体CID拟议方法的问题清单,监管决策过程中后续步骤的总结清单,以及与讨论相关的任何支持数据。

 

会议请求获准的申请者应以电子方式提交会议信息包,主题为“CID Pilot Program Meeting Package for CDER”(CDER申请)或“CID Pilot Program Meeting Package for CBER”(CBER申请)。提交时间不晚于首次会议前30天,并且不晚于后续会议前90天。

 

初始会议包应包含以下信息:

1.    产品名称

2.    申请号。

3.    拟议议程,包括讨论每个议程项目所需的时间。

4.    供讨论的问题清单,以及解释每个问题需求或背景的简要概述。

5.    统计方法的详细描述,包括但不限于分析、模型、人口分析、缺失数据处理方法和决策标准。

6.    详细的模拟报告。

7.    总体结论,包括基于设计特征和分析的模拟操作特性的简要概述,以及在给出模拟结果的情况下对CID效用的讨论。

 

后续会议包应包含以下信息:

1.    产品名称。

2.    申请号。

3.    更新的背景部分,包括研发计划简介、产品研发状态和迄今为止的临床数据(如果适用)。

4.    拟议议程,包括讨论每个议程项目所需的时间。

5.    供讨论的问题清单,以及解释每个问题需求或背景的简要概述。

6.    更新的用于模拟的程序(如果适用)。

7.    可支持讨论的新信息摘要。

 

会议摘要将在每次会议后60天内发给申请者。